缴费比例
改革前:徐州市失业保险缴数比例为2%,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%
改革后: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,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%,其中单位为1.5%、个人为0.5%。
徐州市区2015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,比去年增加了950元;下限按2550元执行,比去年增加了220元。我市市区失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。
单位代缴
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,非个人缴费。
按月缴交,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徐州市沛县歌风路13号
电话:0516-89732287
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徐州市新沂市青年路26号
电话:0516-88924079